第二十六章 雾中鬼 (第1/3页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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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啤酒展现出的幻术天赋,东方远荣和陈浩经过一番讨论后,决定在土豆村留一段时日,教他一点相关知识。

当然,最好还是把他忽悠去神都,让修女教。

至于修女的师德……这是个麻烦的问题,但可以用万能的“不关我事”这一公式解决。

千长得帅、嘴巴又甜,很是讨村里各年龄段的女性喜欢,也决定和他们一起在土豆村待一段时间。

“可是魄灵和灵修到底有什么区别呢?”啤酒捧着课本问道。

“呃,区别啊,就是,呃……”陈浩支支吾吾了半晌也说不太清楚,接过课本翻了翻,发现书上竟然也没说。

旁边给小姑娘们念童话的千注意到了他们这边,插嘴道:“魄灵是一个能实体化的东西,灵修是个虚无缥缈的概念。我一般都是这么分的:手里抄家伙的是主修魄灵的驭灵者,两手空空的就是主修灵修的驭灵者。”

“那魄灵和灵修,哪个更厉害呢。”

“这个就要看个人能力了……”陈浩嘴上这么说着,心里想得却是:我怎么知道,我哪个都不会用。

教小孩子基本概念这个事情着实有些为难他这个失忆人士,无奈东方远荣不知道发什么神经,出去帮村民们干农活去了,教书的事情全部甩给了他。

“那魄灵和灵器又有什么区别呢?”

“你这个年纪不需要知道这么多!快过来把你妹妹抱走!”千喊道。

啤酒听话地放下书本,走过去艰难地抱起来了和自己块头差不多的果酒。

“哥哥!我长大以后要嫁给王子!”

陈浩注视着抱在一起的两兄妹,有些发愣。

他十岁的时候梦想是什么来着?

虽然记忆左缺一块右缺一块,但他依然记得自己来神都时的梦想——落户神都,买一套不错的小房子,娶一个处得来的妻子,有一两个孩子;修炼修到长安境的初级就好了,长安境初级就可以有两百岁的寿命了。抽一百年努力,剩下一百年享受生活,然后干干脆脆去死。

但这绝对不会是他十岁时的梦想……他倒是能大概地想起自己五岁左右的梦想:参军入伍,为黎民百姓战斗,然后成为大家眼中的英雄,给妈妈换一套带花园的大房子。

哦……对了,他的母亲很喜欢花,一直说如果没有战争的话,她会开一家花店。

他还记得母亲的葬礼,整个街区的人都来参加了,但可笑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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